自《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出台以来,为顺利实施防污专项验收等海事监管新要求,提升南通沿江沿海防污应急处置能力,南通局针对辖区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特点,以及码头、船舶修造和拆解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南通水上溢油应急设备库联防机制研究。该局拟在江海港区和如皋港区建立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辖区港航企业共同出资参与,委托专业应急公司购置、维护和运营的水上溢油应急设备联防机制,在满足港区水上溢油应急要求的基础上,实现港区应急资源、应急资金和应急队伍的最大优化、配置、整合和使用,有效提升南通港口应急处置能力。
在江苏海事局召开的码头、船厂防污染工作座谈会上,南通海事局汇报了南通水上溢油应急设备联防机制的课题研究情况并受到江苏局的肯定和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