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上搜救中心工作职责
一、统一指挥和部署水上重大交通事故或险情救助工作。
二、调动指挥各方面的力量,对水上重大恶性事故及险情进行救助。
三、审定水上重大交通事故预防及救助应急方案。
四、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各类水上重大交通事故、险情的有效应急施救措施。
五、负责定期、不定期进行搜救工作的分析总结,根据搜救责任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搜救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六、研究决定水上重大交通事故搜救工作的奖惩事项。
七、负责定期组织搜救责任区的搜救力量,进行各类搜救演习工作。
八、按照上级主管机关的要求组织力量参加跨区域的搜救行动。
九、负责经常性的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和事故预防工作。
十、负责本搜救责任区的搜救指南的编辑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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